甘为中国传记诗学的建构者:写在《中西传记诗学研究》出版来源:中国传记文学会网址:http://zgzjwx.com 中国的传记文学,可谓源远流长,但长期以来却仍处于有史无论的局面。这丝毫也不奇怪,因为传记文学这个文类不但在中国被忽视,即便是西方,其研究也大大落后于写作。卡尔·范·道伦在《作为文学形式的传记》一书中悲观地说:传记这块领地,批评几乎毫无涉足。不过这是20世纪初百年前的孤独情形了。西方学术界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对传记文学的理论关注空前火爆,尤其是对自传的理论兴趣,已经成为当下西方学术界的显学之一。詹姆斯M·考科斯在《自传和美国》一文中指出“自传和忏悔写作在现代西方学术界,和以往相比,越来越受到文学批评的重视,这不仅仅是说批评已经在其他文类长期消耗尽了自己的热量,更是因为文学的整个观念在变化。”(The Virginia Quarterly Review,470)这里的变化是指随着非虚构文学印数在出版市场远超小说等虚构作品后,传记文类的文本价值激起了理论研究者的兴趣,甚至可以说,传记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人类学现象,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哲学家、美学家、人种学家、社会学家和乃至弗洛依德以来的精神分析学家的目光。法国学者让-伊夫·塔迪埃在《20世纪的文学批评》专著中,在第九章“诗学”里对传记进行了论述,并且把传记文学与小说一视同仁为散文体诗学。他说“传记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体裁,如今也特别走运,两千年来,尽管传记体裁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它仍然超越攻击它的所有哲学和文学理论而顽强地生存下来。”甚至连解构主义重镇之一的保罗·德曼对传记理论也发表了重要论述。但令人遗憾的是,整个西方学术界却踏上了解构主义的列车,动辄提出“自传死亡了”或“传记为幻像”的解构观点,传记诗学几乎成为了小说美学的代名词。 同样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的传记文学研究,特别是传记文学的理论研究仍然处于草创阶段。众所周知,在二十世纪,梁启超、胡适、朱东润对传记文学极为重视,分别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开设过传记文学课程,但是他们的传记理论缺乏体系,烙上了那个时代学术研究的印痕。如梁启超的文史不分,胡适的忽而不见中国早期史传文学叙事的巨大成就,偏偏说:中国最为缺乏的是传记文学。这里既违反了中国传记发展的史实,更是对中国传记诗学的建构留下了不好的影响。杨振声在《传记文学的歧途》一文中对“总认为中国的传记不成,西洋的传记总是很好的吧”的说法,有过批评:“认为西洋的传记总是好的,也如有些西洋人认为中国人画的山水画总是好的,一样的‘并不尽然’”。他却仍然固步于历史与文学的二分樊篱中不能自拔,把英国新传记推崇文学性的叙事模式,判定为:传记文学的歧途。(原载《世界文艺季刊》1946年11月第一卷第4期)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韩兆琦主编了《中国传记文学史》,结束了我国没有传记文学史的历史。杨正润的《传记文学史纲》则填补世界传记文学史的空白。以上著作更多是从文学史的角度来切入的,然而关于传记文学的理论思考却相对薄弱,尽管后来陈兰村主编的《中国传记文学发展史》专设了“理论章”,但囿于体例,无法全面展开对传记文学的理论思考。正是在这个学术意义上,我们欣喜地读到了赵白生的《传记文学理论》和杨正润的《现代传记诗学》以及全展的《传记文学:阐释与批评》,然而,中国传记诗学的建构之路,还刚刚上路。 中国是一个对叙述尤其是对真实发生过的人物事件的叙述,即传记文学叙述,极端重视的国家。二十四史之史传的存在,是西方国家望尘莫及的。如此推崇史官文化且给予史传叙事极高荣誉的也只有我们中国。日本学者吉川幸次郎不无羡慕地说:在西方,作者人生观、世界观的表达,通过新奇的事件进行架空的“创作”;在中国,则始终要求事件是实在的经验,人物是实在的人物,这反映了在文质彬彬之中讲求踏实的中国文化的倾向。这种不愿架空,希望在“行事之深切著明”(孔子语)的人物里寄托理想的文化,确实是我们中国所独有。那么在世界文学叙事这个大舞台中,我们曾经过分的高估了西方文学中架空的小说叙事的虚构美学,缺少对中国叙事的客观评价,尤其是不无忽略了对传记文学叙事这一中国叙事经验的总结与发明。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要建构中西传记诗学,发出富有建设意义的中国学术之声。
本专著填补了国内传记文学理论研究的一个空白。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编:理论建构,分十二章集中探讨了中西传记诗学的诸多理论问题。第二编:文本阐释,用十二章对中外传记经典作品进行了文本细读,并且对中外著名传记作家进行了美学剖析。 在传记叙事中,本专著主张伦理学的“正义独立于善的康德说”,即不对自传事实作目的论的解释,一个事实也许隐瞒比坦白更有利于传主或其亲属的生活,给他们带来所谓的“善”。但是这是违反传记文本真实性原则的错误观念,因此,我在这里郑重提出了“事实正义”理论,以给步履唯艰的自传叙事提供理论支持。当我这里提出的“事实正义”理论,由自传中的自我叙述和叙述他者扩展到整个传记文学叙事的时候,其理论的实践意义更是毋容质疑的。 从时间与自传记忆的关系来看,本专著认为:自传文本的真实性,必然是一种叙述人用满足当下自我意识的方式来“认同”自我的构建性。因此,自传的真实性是一种有选择的真实。它是自传叙述人对自我真实的解读。换句话说,在真不真实的层面上讨论自传的真实性没有多少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自传的真实性或许就存在于其文本中有多少“真实”。 保罗·德曼的《卢梭〈忏悔录〉论》打破了自传是最富有真实性的文本的神话。卢梭所标榜的只有自传作者最知自己的内心的理论让人产生了怀疑,卢梭曾批评蒙田让人看到自己的可爱的缺点,暴露自己可爱的缺点。现在在保罗·德曼的解剖刀下,卢梭也成为假装诚实的人里面之榜上题名者。这一结论对我们中国传记诗学界的启发是非常大的。人们再也不能笼统地称自传为最真实的文本了。我们中国学者从郁达夫、谢冰莹迄今,一直存在着对卢梭式自传“坦率真实”文风的过分褒扬,对自传文本特别是卢梭式文本的真实性,存有迷信,这直接导致对整个自传文本真实性的过分强调,从而影响了中国自传文本的建构。从另一方面来讲,以保罗·德曼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在发现自传文本与小说相通的文本特征时,又存有隐形偏爱,把自传文本独有的特征统统归入小说虚构。这是一种需批判的虚无主义,但是,保罗·德曼针对卢梭的《忏悔录》而发起的对自传的挑战,是颇值得研究的传记诗学课题。 拉康镜像理论认为,自我映现在“镜子”中,但镜子决不会将自我本质反映在那里,同理,自传文本像镜子一样,映现了“我”的真相了吗?作为镜像,我们看到的自画像,如卢梭的《忏悔录》,萨特《词语》,纪德的《假如种子不死》,虽然是自我的命运的一部分,但那只是被伪装了的自我的形象。自传中的“我”也是“他者”。自传叙述中的“我”,在结构自己本身之际认同的不是自己而是“他者”,如萨特是根据“他者”眼中的“存在主义者让·保罗·萨特”来进行童年叙事的。从跨文化背景剖析,自我在自传中可理解为是叙事的产物,它随着自传叙述者的政治、身份、文化、时代、心态、性取向的变化而变化。 罗兰·巴特是一位自白欲望不亚于卢梭等前贤的作家,但他的唯一一部可称为自传的《罗兰·巴特论罗兰·巴特》却未能在自传领域得到公认。究其原因,这是巴特“解构主义文学观”所致。本专著认为:解构应纳入建构的文学理念之中,特别是对于自传文本来说,自传文本应坚持其不容忽视的非解构性诗学因素:自传意义、自传叙事、自传真实。否则自传作家必将像罗兰·巴特一样坠入自己设置的降魔之瓶中。 本专著认为:以沈从文为代表的“趣味化传记叙事”,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特别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现代传记文学叙事的共同特征。也就是说“趣味化传记叙事”是中国现代作家的传记叙事审美趋向和文本特征。甚至我们可以说,被丁玲反感否定的沈从文式“趣味化传记叙事”,正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现代性”属性中最为明显的特色之一。因为,“趣味化传记叙事”的平视角叙事方法,既不把传主当作神(仰视)也不把自己视为帝王(俯视),这样则解决了传记作家与传主之间存在的叙事矛盾,更有利于展示传主那有血有肉的复杂人生。传记诗学理应在理论上为沈从文式“趣味化传记叙事”正名,以促进当代中国传记文学创作的繁荣与理论研究的深入。 本专著认为,传记片是一种建立在观者与编导相互认知与理解基础上的艺术类别,是一种编导与观者必须自我伦理约束以达成某种契约的“信用”体裁。对编导来说要坚守和实行真实叙述传主性格和人格的纪实契约,拍出富有美学价值的传记片。对传主及其亲属来说,要赋予编导叙事正义的权力,不要用“隐私权”来干涉编导的“叙事权”,更不能从为传主隐晦的角度横加阻挠电影的拍摄与播放。对观者来说,要具备欣赏传记艺术片最基本的接受美学素养,了解和认同传记片的叙事特征,善意地批评与呵护在现实政治与传统文化二难伦理困境中突围的中国传记影片。 总之,构建中西传记诗学之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与国内外传记研究同仁“上下而求索”,让我们共同期待中西传记诗学研究之春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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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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