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传记文学学会,英文名称:China Biographical Literature Association ,缩写:CBLA。 第二条 本团体是从事传记文学研究、撰写、评论、出版、国际学术交流、教育、作家培训等相关工作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填写组织性质,比如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行业性)的全国 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填写时请注意格式,可首行空两格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
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
服务的方向,繁荣传记文学的创作,促进传记文学的发展,交流
传记文学的信息和经验,扩大传记文学在海内外的影响,为弘扬
中华民族文化,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向青少年进行爱国
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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