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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学与文学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已故的全国文联主席曹禺生前曾十分关心传记文学的创作和研究。他曾说:“我也可以祘是个传记文学作者,起码我的《胆剑篇》,《王昭君》应属传记文学,我是以戼/textarea>

在史学与文学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试析传记文学的定位与价值观

     已故的全国文联主席曹禺生前曾十分关心传记文学的创作和研究。他曾在论及传记文学作品及创作时说:“传记文学不同于正史传记,它应该是一种在史实基础上的文学创作”,“既然是文学创作,那就应该让作家有更多的自主权。”
     曹禺在读完笔者和曹树钧教授合写的关于其本人的文学传记书稿后说:“应该相信和帮助作家将采访和核实工作做到家。也应该相信作家是会实事求是、尊重史实的。在史实基础上进行创作,这是作家的自由和权力,我无权干涉。因为你们只是用我的经历作素材,在写你们的作品。至于我,以我自己的作品和言行来让想了解我的人了解。你们只要是尊重历史的,从你们对我理解的角度,任贬任褒都无妨。”------仔细品位曹禺这位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瑰宝”留下的字字句句,除了体现他的胸襟坦怀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其实界明了传记文学的定位,“史学基础上的文学创作”。
     笔者是完全认同曹禺大师的认定,并且认为:“传记文学”用文学方式表述的人文史实;是充满着史学事实的文学作品,功在于史学与文学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姓“史”名“文学”的传记文学
      咱们中国的文学宝库,悠久、深哲,堪称为世界传记文学史上最涵卓越实践,最富蕴藏瑰宝。然而所有的“瑰宝”,包括古代的西汉首创“记传体”的太史公司马迁;东汉修《汉史》的班固和修《后汉书》的范晔 ;以及写《新五代史》、《新唐书》的欧阳修;近代的梁启超(曾著《李鸿章》、《王荆公》、《管子传》等传);以及上世纪上半叶的沈从文(曾著《从文自传》);胡适(曾著《四十自述》《胡适留学日记》);瞿秋白(曾著《多余的话》);郭沫若(曾著《沫若自传》、《洪波曲》)等;亦包括当代的许多传记文学名家、名作,之所以脍炙人口、流传日久、百读不厌,无不是他们把握了传记文学的要旨,即在史学和文学之间架起了一座座“靓丽而扎实的桥梁”。胡适先生在他的《四十自述》(1933年版)中曾这样阐述传记文学的价值:“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当今,笔者认为,也许可以诙谐地称:凡能经久流传的传记文学作品,均姓“史”、名“文学”。
    (一)严格以传主经历史实为主体,注重视发现传主个性化史实细节。
    (二)以文学表述人文史实,尽行拓展艺术的方式和手段。
     毋庸置疑,倘不是传记文学作家的功于巧匠的艺术语言和文学创作,再精彩、伟大的史实也许只是档案馆里的编年体史料。北京大学赵白生先生在他的《传记文学理论》中引用了世界著名传记家斯特雷奇的话说:“未经阐释的真实就象深埋在地下的金子一样没有用处,艺术是一位了不起的阐释者。”
                                                    传记文学的史学价值观
     传记文学与一般的“源于真实生活而高于生活”的纯创作性文学作品相比,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传记文学“姓史”,即具史学价值。诚如胡适先生早在1933年版的《四十自述》中所述的“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由此,也许笔者可以如此归纳:传记文学的史学价值观在于“历史的可考性”与“文学的可创作性”的聚焦。
    (一)写史与写历史人物传记——源于“一条铁的枷锁”下的趋同
     论及写史,我们通常接触较多的有通史、段代史,誌、记、表等,其体例、笔法有纪传体、记事本末体,编年体等。而传记文学是以写历史人物为核心的,因此其与通常的写史体例有同、有异。
     综观传记文学的写作,较为人熟知的有太史公的《史记》为代表的记传体;有胡适先生等人提倡的“自传体”;也有梁启超写的《孔子传》一类的编年体;还有台湾江南写的《将经国传》及与大陆近年来出版的一些领袖、将帅、名人传,其多为评传体写法,“评传体”是一种人物传记的典型写作体例,夹叙夹议兼用,聚写史常用的志、记、表笔法为一体。笔者认为类似徐迟先生写的《哥德巴赫猜想》、《生命之树常绿》等,以及新华社老社长穆青等人写的《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人民的好医生李月华》等也应属传记文学作品,尽管其体裁分别为报告文学和长篇通讯,但究其笔法,终属于以人物为中心的记事本末体例。除此之外,还有以传主史实为基础,适当充入部分虚构性创作的传记小说等。均为传记文学写作的有效探索和实践。
     分析上述传记文学作品的探索和实践,其与史的写作之“同”,主要在于两者都强调必须与历史史实及史实所处的客观背景严丝合缝。故而两者的写作体例往往有很大的通融性。而传记文学的写作与史的写作之“异”,在于表述、描绘、展示、形容、布局谋篇、细节开掘的方式方法,也包括具体写作体裁的差别。然而,万“异”不离其宗,那就是传记文学必须与传主经历的史实严格相符。这几乎堪称是传记文学作家戴定的“一条铁的枷锁”。然而也许正是这条“铁的枷锁”,才是传记文学区别于其它文学种类的真正独到的价值所在。
    (二)多重角度透视传主人物的史学事实——传记文学相异于一般史作的起点
     毫无疑问,历史的真实性,是传记文学创作的最高准则。然而,倘若传记文学仅仅是强调其“历史的真实性的最高准则”,那传记文学与史学写作又有何差异呢?传记文学的自身的独特价值又如何能体现呢? 显然传记文学与一般史学写作有着诸多的差异,其中有两点尤为明显:                                                                    

     其一、史书的宗旨在于“通古今之变”。(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版《文选》卷四十一,1095页)。而传记文学则着意于如实重现历史长河中的那些舞波弄涛、各领风骚、变易无穷、举足轻重的个性化人物。简单说,史书以史事为主体;传记文学以史事中的人物为主体。史书以史事为主线,贯穿各种各样的人;传记文学以传主为主线,贯穿各种各样的事。一般的史学著作,多以严格恪守历史的时间进程为主线,从而推衍和阐述朝代、事件及其代表人物的来龙去脉;萌育长成;兴衰更叠;回旋进化等等,以揭示历史变衍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而传记文学,则是以传主经历与历史演进之间的关系为聚焦点,以发现描述、展示传主的个性化业绩、经历为主旨。
     其二、写史学文作和写传记文学都是用语言、语法、逻辑、修辞为手段。但由于史学“以史事及人”;传记文学“以人及史事”的差异。因而两者之间虽同一个“尊重史实”的前提,但各自所用的“语、修、逻”的方法则往往有明显的差异。
     综述以上的“同、异”说。显然,严格尊史、“以人及史”的传记文学,因为以“人的史实”出发,从而更具可创作性;也更有文学的可读性。但是传记文学由于戴着严格史实的“铁的枷锁”,因而传记文学作家要追求其“可创作性”的“更大天地”和“可读性”的更佳效果,则必须具备多重角度透视传主人物的史学事实的本领。
    (三)将个性化的传主置于纷繁复杂的共性化历史环境中去探究、考察、叙述。
     不少作家常会发现传主的“可传性”素材匮乏。有的是因传主及其后人碍于种种原因而刻意的隐匿或散失;有的则是既有的故人生平资料有目无细;也有的甚至一片空白。不少传记作家通过上述种种“透视”和方法收集得各种有关传主的细节、故事及传说,但如何辩明其史实性;如何串联、结构、完善、丰富,使之栩然如生地再现传主的个性化精神?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传主的各种个性化的细节、故事、事实置于共性化的、记载比较丰富完善的、纷繁复杂的历史环境中去探究、考察,以致丰富、详化。
     钱钟书对上述问题有如此见解:“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经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摹,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韩非子•解老》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斯言虽未尽想象之灵奇酣放,然以喻作史者据往迹、按陈编而补阙申隐,如肉死象之白骨,俾首尾完足,则至当不可易矣。”“据往迹,按陈编”,将传主经历的史迹、细节置于可考的;纷繁复杂的历史环境和人际关系群中去,其实正是作家对传主“潜心腔内”,获取其丰富创作资源,以“肉死象白骨”而形其“完象”的极佳方法。
                                                      传记文学丰沛的创作源泉
     传记文学是“严格以史为鉴,高度以人为本”的文学作品。“史”的繁复跌宕、波澜壮阔;“人”的七情六欲、隐秘诡谲等,其实全都蕴藏着丰沛的文学创作源泉。更何况传记文学的特定要求就是要“以人及史”,“人”与“史”高度融合,故其可开掘的个性化“故事”、典型化“冲突”、鲜为人知“细节”等创作源泉更当是“富矿带”。
     然而,在“严格史实”“铁的枷锁”之下,传记文学作家如何开拓这“富矿脂原”以充分施展文学创作的手段?无论是中国古代开创传记文学的先驱者们;还是世界文坛上的“新传记派”作家群;乃至当今许多传记文学作家均有成功的实践。笔者冒昧归纳如下:
    (一)深入探究传主个性化史实,以发现“故事源”
    (二)重置历史的人际关系群象,从中探寻传主的多侧面的个性,让传主在作品中活起来。
    (三)在严格尊重史实前提下的多种文学创作技巧的复合运用
    (四)在史实前提下,合乎逻辑的心理刻划和对话、场景的构造
    (五)恰如其分的“芝麻”和“碎谷”创作性合理塑造
                                                      “架桥”之功在于“精粹”
     传记文学姓“史”,名“文学”。传记文学作家的功力体现于在“史”与“文学”之间架“桥梁”。纵观诸多成功的传记文学作品,“架桥”功力的精粹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关键在作家本人的“史观”
     这里指的“史观”包括作家对传主历史的基本观点和作家对于传主经历的那个时代历史的基本观点。作家对传主历史的正确把握,大体包括对传主的成长史、业绩;传主业绩对社会的影响度;传主自身的思想品格的形成和其思想品格对其业绩的关联影响;对传主思想、品格、业绩具影响作用的人和事等作家对传主经历过的时代历史的正确把握,大体包括时代、具体年代的重大史事;当时的诸多历史人物及与传主相关的历史人物;传主所处的特殊背景(家庭、社会地位、人际关系)与当时重大史事和历史人物的关系等。作家在正确把握上述“史实”的条件下,方才能形成自身的“史观”及其判断、解析、爱憎。石楠先生曾阐述了她在传记文学写作中的两大不“讳”:一是不为“时代讳”,“如实地写出时代的局限和错误”。(这实际上是着力于在时代与传主史的反差性中寻求文学创作的源泉)。二是不为“传主讳”,“决不讳他们隐蔽的一面,但一定要有确凿的史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这实际上是着力于在传主人格之中、传主的作为与历史趋势之间、传主与历史环境中其他人之间,这几种反差中寻求创作源)。事实证明,石楠先生的“两不讳”恰恰成就了她的作品的真实性和可读性,亦即其“架桥”之功的精粹。
    (二)遵从传主史迹,放手写作“自己的文学作品”
     以传主之史写自己的作品,这是曹禺先生对传记作家宽宏大度的观点。而笔者在此用了“遵从”一词,亦即严格遵循和服从经史家考证和作家自己了解、验证并“消化透”的传主史实。不能杜撰,也不能以“传奇”,“传闻”为鉴。然而毕竟是作家在写自己的作品,因此其功在于作家的“史观”和文学体裁、笔法及文学创作的“十八般武艺”。如本文前述的廖静文和蒋碧薇两位“前后的徐夫人”,同写一个徐悲鸿;基于同一个人的历史;同在“史学”和“文学”间架“桥梁”,但同中有异的史观;不同的文学诉述、创作手段,结果“架起的两座桥”各具特色,均脍炙人口。这也许正是体现了“以传主之史作素材,写作家自己的作品”的特殊风格。
    (三)“理解万岁”是传记文学的基本功
       理解传主的生存、发展、成功、失败、高尚、丑陋的史状和形成依据,才会去热爱、发掘、联想、构思、叙述。即使是传主的丑陋面、罪恶点,唯理解了,才会在作家心目中产生“故事”。以笔者自身的传记文学创作体会,这种理解要细仔到“重置和走进传主的生活,走近传主的事业,贴近传主的心灵,常把传主的脉搏”,方才会在作家笔下使传主活起来。
      理解传主经历时代的历史及特征,才可能使作家寻到诠解和“重墨构勒”传主的个性化冲突及其动人的“戏剧性故事”和“包袱”性素材,才会形成作家的创作冲动。
      说到底,传记文学实质上是人与史的故事,传记文学的在“史”与“文”之间架“桥梁”,实质是依赖以“理解”人与史的全部“秘密”为“桥基”。


文章分类: 学术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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